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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关于海安县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1-05    来源:海安县人民政府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做好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全县人社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就业创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75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3%;支持成功自主创业1200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8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40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000人。

  (二)人才集聚工作。引进各类人才1.5万人,其中蓝领技能人才5000人、工业类高校毕业生6000人、新兴服务业高校毕业生3000人、其他各类人才1000人。

  (三)社会保障工作。全民参保登记率达99.5%;企业职工五大保险扩面667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6.3万人、标准档缴费占比9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5%。

  (四)劳动关系工作。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平台举报投诉动态录入率、案件按期运行率达100%;仲裁委立案处理案件结案率达94%,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比达50%。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1.全面落实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制定配套操作办法,确保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地生根。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做好化解产能过剩中职工安置工作,通过转岗就业、扶持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失业风险。全年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220个。

  2.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开展省级创业型镇(街道)、社区(村)和园区创建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创业项目征集和推介展示活动,营造创业氛围。开设“创客驿站”,定期举办创业者讲坛、沙龙等活动引导创客互动,分享创业经验,集聚创客资源和创意。继续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开发具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课程,推行创业模块培训、案例教学和模拟训练,探索政府购买创业培训成果的具体办法和有效途径,全面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全年创业培训600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500万元。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面向社会、全面公开的原则,实行定点培训机构备案制度,强化对定点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监管。狠抓培训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开班备案、随机巡查、结业验收、满意度测评、电话回访等形式掌握培训情况,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二)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继续推进人才集聚工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完善日常招聘、重点缺工企业专场招聘、产业专场招聘等机制,落实常态化招工引劳措施,着力破解企业用工难题。积极发挥海安就业网、海安人才网、数字电视求职频道、掌上就业等平台作用,实现线上线下资源共享,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加大劳务合作力度,继续推进“冠名班”、“订单式培养”等校企合作模式。延伸人才工作网络,加强与创新创业指导员、人才专员的沟通联系,围绕重点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加大赴高校、外地人才市场招聘力度。

  2.扎实开展“学子归巢”系列活动。不断丰富“学子归巢”活动内容,通过开展“百所高校行”、“‘情系家乡、回报桑梓’寒假专场招聘会”、“暑期返乡高校学生择业指导和岗位对接”、县内企业与海安籍在校大学生及高考“准大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高校学生处处长海安行”、组织高校学生到企业就业实践等系列活动,吸引更多的海安籍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努力把海安的教育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和产业优势。全年签订“学子归巢”委托培养协议300人。

  3.加强人才队伍和人才载体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300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1.2万人。加强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积极培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年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250人。组织企业参加江海英才创业周、百名海外博士南通行等活动,促进人才项目与企业深度对接。加强人才载体建设,指导、帮助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协助已建站企业做好博士的引进和服务工作,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

  (三)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稳妥实施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政策,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按新制度稳健运行。认真落实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及个人账户补充保险和住院自费补充保险制度,确保平稳运行。

  2.持续抓好参保扩面。按照上级部署,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城乡各类群体参保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扩面质量。统筹推进企业职工五大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各项指标达全面小康序时要求。

  3.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力争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覆盖。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县便民服务标准化率达50%。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通过网上监控、现场稽查、开展医疗专家病历分析活动等措施,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好退休审批、工伤认定等工作。

  (四)稳慎推进人事工资工作

  1.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配合上级做好国家和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抓好公务员日常考核的督促、检查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参公登记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职业道德建设和依法履职能力培训工程,继续抓好对口培训等工作,全年公务员在职培训4000人次。

  2.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认真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配合上级抓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人事考试安全率100%,上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合格率100%。开展事业单位空岗调研和聘用工作,健全岗位动态管理制度,切实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信息入库率达95%。抓好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合同签订和到期人员续签工作,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

  3.稳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继续做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工资待遇调整工作。继续做好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基层补贴实施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做好地区附加津贴和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

  4.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军转安置政策,不断完善安置办法,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军转安置任务。配合上级做好军转干部培训工作。扎实抓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规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努力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完善和创新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三项基本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通过实施企业职工薪酬增长工程、全民创业致富工程、充分就业增收工程、社会保障惠民工程、居民投资理财工程、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工程等“六大工程”,力促城镇居民收入增长。

  2.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重点规范中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重点加大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推进力度。建立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开展经常性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兼职调解员劳动争议政策、法规培训。举办区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提高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意识。继续抓好案件办理网上运行,确保按期录入率、庭审笔录和裁决文书上传等环节达标,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全市组织的仲裁庭审观摩和裁决书评查活动,提升仲裁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修订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妥善处置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劳动保障监察内外部协作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信用管理,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动惩戒并公开曝光。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全过程全动态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

  (六)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对照《南通市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工作方案》,按照基层人社平台场地窗口、装修格局、标识标牌、办公设备、信息网络“五统一”和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权责“三一致”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力争示范点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2.提升人社信息化工作水平。继续推进以社会保障为主要功能的市民卡建设,持卡人数实现全覆盖,应用功能在现有的基础上拓展到失业金领取、社会保险费代缴代扣、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待遇发放等领域,力争应用功能在人社领域全覆盖。继续抓好12333咨询服务工作,12333综合咨询服务满意度达95%以上。

  3.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县人社系统要加强干部职工能力培训,拓宽知识面,增强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岗位和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为民服务理念,优化经办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重视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及时、准确解读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加强舆情监测和有效引导。要统筹做好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为人社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要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各区镇要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抓好人才集聚、招工引劳等重点中心工作,着重抓好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等重点民生工作。县人社局要履行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对具体业务工作的服务、指导、管理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二)强化目标考核。制定《海安县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镇,对各区镇进行量化考核。2018年1月,由县人社局组织对各区镇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区镇和部门,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督查,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海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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