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市委书记于立忠主持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会。市委副书记、市长谭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亚曦,市政协主席李春旺,市委副书记张浩等市四套班子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政协副主席丁兴育围绕如何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立法的背景及重大意义、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及特点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内容详实,具有很好的启示意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从公益诉讼的起源、我国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检察公益诉讼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类型及其办理等方面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展望。
于立忠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了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树牢法治观念,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全面准确理解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规范要求,切实增强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区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职能,认真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中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等各项内容,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乡村振兴,共同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苏中新鱼米之乡”。
于立忠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谋篇布局,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要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向检察机关开放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依法纠正自身不当行政行为。市委市政府将带头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也要全力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广泛凝聚保护社会公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
于立忠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海安建设。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聚焦“关键少数”,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引导党员干部用法治的眼光来审视问题、谋划工作,树立办事依法的规则意识和遇事找法的思维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在共治善治中把法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各领域各环节,使法治成为最根本的治理方式和最大公约数。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落实依法分类处理,推进综合施策化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保障好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市领导严长江、杨春红、王巧荣、张明星、郝三旺、卢林、张勇华、储开泉、赵剑波、张忠宏、陈兴俊、夏卫军、孙康、曹铖、周小军、周平、马小飞、安谱昌、张飒、李如生、陈锦璜、张羽翼、钱义华,市人民法院院长秦昌东,市政协党组成员朱斌及其他处级干部出席会议。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及有关部门(区镇)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