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知情权利,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08 来源:海安市财政局
为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海安市财政局坚持主动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着力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33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层层抓、各科室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及时、栏目归类准确、公开形式规范。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围绕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预决算公开、资金直达、惠民惠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海安市人民政府”、《海安日报》等公众网站媒体,对财政各个领域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强化信息审核,确保严谨权威。全力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安全,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