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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桑园稳产丰产建设打造全国一流优质蚕茧生产基地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6    来源: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桑园稳产丰产建设打造全国一流优质蚕茧生产基地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6日

关于推进桑园稳产丰产建设打造全国一流优质蚕茧生产基地意见

  桑蚕茧丝绸产业是我市特色支柱产业,稳定蚕桑生产是茧丝绸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来源。为进一步稳定我市桑园面积,加快丰产桑园体系建设,持续做强桑蚕茧丝绸产业,推动蚕桑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稳产丰产桑园建设、打造全国一流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全国一流优质蚕茧生产基地为目标,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坚持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原则,加快转变蚕业发展方式,规范引导土地流转,推进全市丰产桑园连片种植、集中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培育新型蚕业经营主体,推进蚕业生产、技术、机具创新,加快蚕业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持续提升桑园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巩固、放大“中国茧丝绸之乡”“中国湖桑之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我市蚕桑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优化蚕桑产业区域布局,调优东部沿海产区,发展北部里下河产区,提高西南高沙土产区。加快构建墩头、白甸、南莫及高新区北部区域,大公、开发区东北部及李堡西部区域,雅周、曲塘西南部区域“三大蚕桑主产区”产业格局。培优做强桑园面积500亩以上的蚕桑基地村30个,力争优质蚕茧产量占比达80%以上,其中,桑园面积1000亩以上的蚕桑专业村15个;加大“一村一品”蚕桑特色村培育力度,提升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园区化水平,加快创建一批蚕桑、茧丝绸特色小镇。按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加快老桑园、低产园更新改造,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蚕桑园区,确保全市蚕桑基地园区化面积达到70%以上。全市桑园面积稳定在8万亩以上,年生产优质蚕茧8千吨以上。方格蔟使用率达98%。鲜茧出丝率、解舒率、清洁、净度等茧质指标有明显的提高,5A级以上高品位白厂丝占比达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推行连片种植。以实现保护生态红线、连片种植、改善桑园结构为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桑园布局、填平补齐插花田、建立标准化、优质丰产桑园体系,连片栽植桑园面积达到全市桑园90%以上。2019年-2021年为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建设攻坚年,3年内全市新建成桑园面积6000亩,其中,今年完成2000亩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建设任务。

  2.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继续扶持蚕业家庭农场、联合蚕桑农场和规模养蚕大户建设。由养蚕大户或农场主牵头或者成立联合农场,流转周边劳动力紧张或不愿从事蚕桑生产农户的桑园集中经营管理,配套省力化蚕桑生产技术、重新安排养蚕布局,错开养蚕与农忙时间;示范推广省力高效栽桑、养蚕技术,提高劳动效率,形成规模效益。

  3.发展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行蚕桑产业社会化服务,在全市推广统一桑蚕品种、统一小蚕共育、统一种养技术,提高蚕桑标准化生产水平,鼓励社会经济合作组织参加蚕桑生产全程服务。

  4.推行产业化经营。探索蚕桑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子,鼓励茧丝绸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完善“公司+科研院所+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体制;依靠科技创新推进高效规模蚕业产业化发展,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蚕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形成茧丝绸产业的可持续和良性循环。

  5.加速机械化进程。以高效、省力、规模化经营为目标,在桑树培管、采桑作业、小蚕共育、大蚕饲喂、上蔟采茧和消毒防病等工序环节研究示范推广生产机械,最大限度解放劳动力,提高生产工效。

  6、创建特色小镇。以弘扬丝绸文化、宣传区域特色为目标,积极创建国家”丝绸特色小镇“、省”蚕桑特色小镇“。力争培育一批重点区镇申报国家丝绸协会”丝绸特色小镇“命名或列入省农业农村厅省”蚕桑特色小镇“名录。

  四、考核奖励政策

  1.补助新栽桑。对与老桑新连片达到20亩以上(单体新栽桑1亩以上)新栽桑,或单独新栽桑20亩的,每亩奖励农户400元。依托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新型合作农场,参照《关于支持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推进村级集体规模经营若干政策意见》(海办发〔2018〕106号)执行。

  2.奖补新建蚕业家庭农场。通过验收,对年内新建成的规模在20-30亩的蚕业家庭农场,每个奖励2万元;30-40亩的每个奖励3万元;40-50亩的每个奖励4万元;50亩以上的每个奖励5万元。

  3.推广联合蚕桑农场。在全市组织联合蚕桑农场建设,提高蚕桑生产组织水平,由茧丝绸龙头企业组织资金进行扶持补助。

  4.扶持小蚕共育。对年小蚕共育规模达到200张以上的共育室,经验收合格,按共育张数奖补共育专业户每张15元;对年小蚕共育规模达到100张以上的共育室,经验收合格,按共育张数奖补共育专业户每张10元。

  5、支持蚕桑生产机械推广。由茧丝绸龙头企业重点推广桑园耕耘机、无人治虫飞机、小蚕饲育自动加温补湿器、切桑机、电动伐条机和臭氧消毒机、采茧等设备,全面提高蚕桑生产科技含量和劳动效率。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水务集团、鑫缘茧丝绸集团等单位为成员的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区镇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进小组,整体联动,制订工作方案,及时协调处理和落实安排相关工作,合力推动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建设。

  2.抓好序时推进。2019年-2021年为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建设攻坚年,3年内全市必须新建桑园6000亩,2019年全市要完成2000亩的任务。其中,墩头镇、大公镇必须各完成400亩,南莫镇300亩,开发区、高新区各完成200亩,其他区镇各完成100亩以上。

  3.做好指导服务。市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建设指导和培训,对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用地,视作设施农用地,在不破坏耕作层,不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市场监管局做好蚕桑经营主体的登记备案;自然资源局做好农场和养蚕大户的蚕室和附属设施用地的管理和调整;供电部门要保障蚕业家庭农场正常生产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水务集团要保障蚕业家庭农场正常生产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最低价格执行。

  4.严格考核督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建设标准、验收细则。市政府将进行专项考核奖励,列项对蚕业家庭农场建设和填平补齐插花田新栽桑面积对区镇实施差别化考核,下达基本考核任务,在区镇”农业现代化杯“考核中作为交办工作考核,区镇每新建1家农场的,考核分加0.2分;每完成新栽桑300亩的,考核分加1分;对获国家丝绸协会命名”丝绸特色小镇“的区镇奖补20万元,考核加3分。对列入省农业农村厅”蚕桑特色小镇“名录的区镇奖补10万元,考核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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